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東海縣2025年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中國公民,屬于我縣認定受理范圍:
(一)具有我縣戶籍;
(二)在我縣居住,并持有我縣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三)駐我縣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可在服役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港澳臺居民持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認定機構將視違法犯罪具體情節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結論。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五)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之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三、認定受理機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東海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咨詢電話:0518-87800719。
四、認定時間安排
(一)報名
2025年我縣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次開展報名申請。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1日至4月30日17時,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9日至6月23日17時,第三次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13日至10月24日17時。江蘇省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2025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從6月起,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進行網上報名。
屬于我縣認定受理范圍的申請人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及時加入東海縣教師資格認定釘釘群(釘釘群二維碼附后)以便政策咨詢、信息溝通。
釘釘群二維碼
(二)確認
本次認定采用“全程網辦”方式進行材料確認,申請人無需到認定機構現場辦理。認定機構將在各批次報名申請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審核。申請人可通過“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詢報名信息”欄目了解認定進度,查看材料確認情況。對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補充提交的,認定機構將通過系統留言、釘釘群留言、電話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及時查看認定數據狀態并保持電話暢通。
(三)體檢
申請人網上認定狀態顯示為“待認定審批”后,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醫保卡或體檢費用、身份證原件、照片2張(近期免冠證件照,規格要求為白底彩色,尺寸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紙沖印,與本次認定時網報系統上傳的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報名號)自行到東海縣人民醫院門診綜合樓三樓體檢中心參加體檢。
體檢表由體檢醫院提供,體檢報告由體檢醫院直接與認定機構對接,申請人不得自行攜帶、提交,否則體檢無效。
體檢時間:第一批次認定體檢時間為4月22日—5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30)。第二、第三批次認定的體檢安排另行公告。
(四)證書發放
證書的領取時間屆時見“東海縣教師資格認定釘釘群”通知。
五、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于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縣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否則不能認定。
六、全程網辦時需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當地居住證;
3.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www.chsi.com.cn)線上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持有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軍隊院校之外其他軍校學歷的,應當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在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線上申請)。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準備相應學歷材料,以免影響認定。
2025屆畢業生在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后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能驗證的無需提供。
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驗證,無需提供。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請人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2的說明,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時未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可以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任教學科,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復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和《實習鑒定表》復印件(上述復印件均需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標注,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東海縣教師資格認定釘釘群”相關通知公告
東海縣教育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