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8-11-06 |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17年度全縣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能力和誠信評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東人社〔2018〕25號
關于開展2017年度全縣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辦學能力和誠信評估工作的通知
縣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
為規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辦學行為,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廳發〔2008〕89號)及《江蘇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試行)》(蘇人社發〔2014〕179號)等規定,現就開展全縣民辦職業培訓學校2017年度辦學能力和誠信評估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二、評估內容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包括辦學指導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執行教育政策、自覺服從管理,以及規范辦學、招生、收費、廣告發布、項目變更等。
(二)辦學條件,包括舉辦者資格、校容校貌、辦學場地、事業規模、設備設施,管理隊伍、師資隊伍、經費保障等。
(三)學校管理情況,包括學校章程、行政管理、教學管理、師資隊伍、資產和財務管理、安全衛生等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四)辦學效果,包括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校建設、提高辦學水平、增強服務意識、社會評價等。
三、提交材料
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提交的材料為:
(一)辦學許可證副本原件,看完當場退回,復印件留下。
(二)學校章程文本(全體理事會或董事會成員簽字,另附理事會或董事會成員手機號碼及聯絡員的手機號碼、辦公電話、QQ號碼或電子郵箱)。
(三)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收費備案等證照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評估報告書(附件1)。
(五)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評估表(附件2)。
(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七)自有辦學場地的產權證明(土地證、房產證等)、租賃辦學場地的有效租賃協議(經房產部門備案或出示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
(八)2017年發布的廣告和招生簡章,包括各類招生簡章、傳單、名片、電視電臺和網站宣傳內容(已發布的)。其中,屬于音頻或視頻形式的廣告提供紙質解說詞。
(九)獎補花名冊、教師登記表、聘用協議、教師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評估程序
1、學校自查。各學校對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規定要求內容認真開展自查。
2、上報資料。請各學校在規定期限內將評估相關資料上報。
3、審查方式。采取上門實地評估、核查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評估合格的學校簽署年檢意見并完善相關手續;對評估不合格的學校,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2個月-6個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內不得招收新生和舉辦新的培訓活動。對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培訓學校,依法予以處理,情形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4、公布結果。評估活動結束后,將評估結果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五、其他要求
1、各學校要提高認識,認真組織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并如實填報《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評估報告書》和有關材料。
2、各學校要按規定時間上報材料,對不參加評估不報送評估資料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取消辦學資格,依法予以注銷辦學許可證。
附件: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評估報告書
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評估表
3、師資情況一覽表
聯系電話:87027075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