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東海縣政府發布了新修訂的《東海縣人民政府關于在限制區域和地點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將于2022年1月28日正式開始施行。為了做好新規定的組織實施工作,1月25日下午,東海縣召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新聞發布會,相關單位負責人及媒體記者參加了會議。
?時 間:2022年1月25日16:30
發布人:東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單安國;東海縣大氣聯席辦副主任劉波;東海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守如;東海縣城管局市容大隊大隊長周軍;牛山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何海林。
主持人: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喬偉
東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單安國向大家解讀《東海縣人民政府關于在限制區域和地點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修訂背景、修訂內容,以及禁放工作相關具體措施。
第一,關于《通告》修訂背景和過程
近年來,隨著東海縣經濟社會持續高質量發展,城區規模快速擴張。相比之下,現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弊端愈發凸顯,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外燃放行為不受限制,特別是春節期間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嚴重,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迫切要求提升城區煙花爆竹禁放管控成效,營造安全、文明、綠色的人居環境。縣公安局根據縣政府部署要求,牽頭對《關于城區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東政發〔2020〕11號)進行修訂,先后向各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并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經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完善形成了《通告》討論稿。
1月21日下午,東海縣十八屆政府召開第1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東海縣人民政府關于在限制區域和地點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將于1月28日正式施行。
第二,關于《禁放通告》的主要修訂內容
新《通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延續原《通告》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礎上,重點在兩方面進行完善:
一是調整了禁放區域。禁放區域調整擴大為“石新路、花園路北延、富國路、黃河路、236省道、老311國道、石安河、311國道、湖東路、隴海鐵路、湖西路、湖濱路、西雙湖西大堤、晶都大道、博世路、富國路、幸福路北延的合圍區域”。
二是調整了禁放時段。將原《通告》中禁放區域內禁放時段“晚10時至次日早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調整為“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即禁放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
第三,關于強化禁放工作的相關措施
為保障縣政府《關于在限制區域和地點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全面貫徹執行,我們專門制定了《實施方案》和《宣傳方案》,對煙花爆竹禁放的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責任落實等工作作了詳細的部署安排。主要是進一步加大社會面宣傳力度,通過制作發放《致廣大居民一封信》,開展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場所、進單位“五進”宣傳等活動,營造濃厚禁燃禁放宣傳氛圍。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對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進行全面摸排,逐家上門疏導勸離。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場所日常巡查,及時發現、查處違規燃放行為。同時,發揮公安檢查站和治安卡點作用,加大禁放區域車輛的檢查力度,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者朋友就所關心的問題依次提問。
記者:我想問一下,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對空氣質量具體造成怎樣的影響?在禁放工作中,如何依法制止、查處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和流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東海縣大氣聯席辦副主任劉波:燃放煙花爆竹時,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春節期間大量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后,可造成環境空氣質量瞬時達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燃放后空氣中PM2.5瞬時濃度可升高4-6倍,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質量。為讓廣大市民呼吸到清潔的空氣,在此,我們也呼吁廣大市民,主動破除舊習,轉變觀念,倡導文明生活方式,不放煙花爆竹,減少大氣污染,共同守護我們的藍天白云。謝謝大家!
東海縣城管局市容大隊大隊長周軍:我們城管部門將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采取網格化管理方式,依法查處流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二是多角度宣傳引導,利用車載錄音、戶外廣告平臺等形式,告知服務管理對象禁放相關要求,督促其主動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對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不到位,非法燃放造成市容環境衛生污染的,責令改正,不改正的處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三是配合聯合執法,積極配合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在此,我們城管部門呼吁廣大市民嚴格遵守市容條例相關要求,積極配合我縣禁放工作。謝謝大家!
記者:我想問一下對禁放區內現有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如何處置?
東海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守如: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本次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中,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規范經營工作。在前期,我們會同相關街道、開發區安監機構聯合排查統計了禁放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根據統計,在有效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共計21家(其中開發區1家、牛山街道19家、石榴街道1家)。縣應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專門工作方案,認真做好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規范經營工作:1、向禁放區21家零售店大力宣傳禁放規定并與各零售店簽訂規范經營承諾書;2、允許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在許可證有效期內規范經營,有效期到期后,不再延期許可;3、禁放區內不再發放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許可。
縣應急局管理部門將扎實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巡查檢查,聯合公安部門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大家積極配合禁放工作,如果發現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可以撥打舉報電話12350,我們應急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謝謝大家!
記者:根據最新《通告》精神,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范圍和禁放時段將進一步擴大,我想問一下,如果發生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或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的,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理?同時,牛山街道作為煙花爆竹禁放的主陣地,如何對此項工作強化宣傳,以便公眾更好地知曉和參與?
東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單安國: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污染環境、制造噪音,而且是直接引發火災事故、傷人糾紛的重要原因,危及群眾生產生活及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嚴重污染大氣環境。據不完全統計,春節期間,110指揮中心接報因為燃放煙花爆竹的警情逐年增多,引發小區綠化帶著火事故幾乎年年發生,因為不正確地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傷人事故時有發生。對此公安機關將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規范執法。
對違反最新《通告》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公安機關處罰后的相關違法信息,將納入個人征信系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其他違法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加大查處力度,做到“首放必罰、首違必曝”,切實起到處罰一個、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震懾作用,努力實現“不響一聲、不罰一人”的最佳效果。謝謝大家!
牛山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何海林:首先,對記者朋友的提問表示感謝。春節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牛山街道作為煙花爆竹禁放的主陣地,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第一時間行動起來,開展了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一是編發手機短信,累計編發短信24萬余條,實現東海城區居民全覆蓋;二是懸掛橫幅,制作宣傳橫幅1000余條,在各村、社區醒目位置進行懸掛,利用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三是制作煙花爆竹禁放宣傳音頻,并將宣傳音頻在餐飲場所、小區等重點場所,不間斷循環播放;四是開展入戶宣傳,我們充分發揮社區網格員的“鐵腳板”作用,從小區住戶到沿街店面發放禁燃倡議書。下一步,牛山街道將精準發力、多措并舉,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全方位營造宣傳“禁放”濃厚氛圍,引導轄區居民過綠色環保大年。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