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1-04688 | ||
發布機構 | 東??h | 發文日期 | 2021-07-14 |
標 題 | 關于成立東??h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成立東??h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科室、各下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對內部審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領導機制,進一步加強對辦公室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經研究,決定成立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組 長:張家法 縣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主任、黨組書記
副組長:陳 路 政府辦副主任(掛職)
李 偉 政府辦副主任(掛職)
劉 笑 政府辦黨組成員、金融辦副主任、文
秘科(人事科)科長
成 員:朱婷婷 財務審計科科長
曹子彤 秘書一科科長
張 杰 文秘科(人事科)副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日常事務由財務審計科負責。
二、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決策部署,領導和部署縣政府辦及下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研究制定縣政府辦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和審議政府辦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三)聽取重大項目審計和進展情況和結果報告;
(四)研究討論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和處理意見;
(五)監督、檢查、通報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和被審計大內整改落實情況;
(六)根據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確定審計結果的運用;
(七)其他需要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和協調解決的事項。
三、領導小組成員科室職責
根據內部審計工作需要,文秘科(人事科)、財務審計科、秘書一科等科室作為領導小組的成員科室,分別履行以下職責:
(一)文秘科(人事科)
1.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會同財務審計科就政府采購、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辦公室內部建設等工作向領導小組提出有關內部審計的意見和建議。
2.配合財務審計科開展內審工作,提供本科室承擔工作的內部審計所需的資料,并確保提供材料的真實、完整、準確。
3.協助財務審計科對審計對象的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情況進行了解核實,必要時參與相關的內部審計工作。
4.協助財務審計科做好領導小組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
5.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年度審計計劃,授權內審部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6.根據干部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和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向財務審計科提供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
7.根據辦公室黨組的部署安排和干部管理工作實際,有效運用審計結果,作為對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二)財務審計科
1.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督促相關科室和下屬單位貫徹落實領導小組各項部署決定。
2.負責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召集以及各項準備工作,會同秘書一科起草有關審計工作的文件;會同文秘科(人事科)做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3.會同秘書一科研究起草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4.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提出對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預算執行情況等工作開展內部審計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科室和單位,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5.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辦公室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按照政府辦黨組和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結果;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規避財務風險和資產管理風險。
6.加強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各科室、各單位的協調與溝通,聽取有關情況說明和意見建議,通報內部審計情況。
(三)秘書一科
1.協助財務審計科做好有關審計工作的文件起草工作。
2.做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3.協助財務審計科研究起草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領導小組各成員科室應及時掌握最新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精神要求,并通過會議傳達、文件印發、內網通知等合適的方式知會領導小組及其他科室。
領導小組確定單位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后,在具體審計項目實施前,各科室應將本條線掌握的關于被審計的相關資料提交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審計監督合力,切實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