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5-00085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 | 發文日期 | 2025-03-06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對外勞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25〕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東海縣對外勞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對外勞務市場秩序,促進我縣外派勞務健康發展,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0號)、《江蘇省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19〕64號)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對外勞務市場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經營對外勞務的各類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梳理違規違法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一批違規違法案件,不斷規范我縣外派勞務市場秩序,保護廣大外派務工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全縣對外勞務合作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未辦理外派勞務項目招收備案,未安排勞務人員接受培訓,以商務、旅游、留學等名義派出勞務人員的;
(二)通過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或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中介機構招用外派人員的;
(三)向勞務人員收取服務費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向勞務人員收取押金的;
(四)違規發布出國勞務招聘廣告、虛假勞務項目騙取出國費用、惡意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
(五)勞務人員派出后,未及時向駐外使領館報告,向同一國家派出勞務人員超過100人未安排隨行管理人員的;
(六)未建立境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生境外勞務糾紛后未及時處理的;
(七)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擅自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中介機構和個人。
三、職責分工
(一)縣商務局:對非法外派勞務中介進行摸底排查,為對外勞務整治工作提供依據;牽頭處理獲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后違規經營行為。
(二)縣市場監管局:確定企業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檢查企業是否有從事對外勞務合作行為;牽頭處理無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違規經營行為。
(三)縣公安局:做好集中整治現場秩序維護;牽頭處理非法組織出國勞務行為。
(四)縣人社局:確定企業是否具備國內勞務派遣資格。
(五)縣城管局:對違規設置的門店招牌進行拆除。
(六)縣信訪局:推動化解對外勞務信訪投訴件。
(七)縣融媒體中心:對清理整頓活動進行跟蹤報道,發布出國勞務告知書,引導出國務工人員從正規企業、中介報名。
(八)各鄉鎮(街道、場)、園區:摸排屬地對外勞務的各類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會同相關單位開展集中整治活動。
四、時間安排
(一)排查摸底階段(3月6日—3月15日)。縣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管局、人社局、融媒體中心等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場)組織宣傳有關對外勞務合作政策,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發布整治信息,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動員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對轄區所有從事對外勞務業務的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結合投訴舉報線索,梳理重點整治對象。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16日—5月10日)。各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集中開展對外勞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對被列入重點整治對象的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根據其違規違法經營的不同情形,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能依法嚴肅查處。各單位協調配合、上下聯動,依法調處各類境外勞務糾紛爭議,共同做好滯留在外人員及其家屬安撫疏導工作,避免發生群體性事件。
(三)總結提升階段(5月11日以后)。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各責任單位形成工作總結報縣商務局,縣商務局對清理整頓活動情況進行總結上報。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縣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城管局和相關屬地安排人員成立外派勞務市場專項整頓工作隊伍,不定期對外派勞務市場進行檢查,加大監管力度。
五
、相關要求
(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責任單位要通過各自渠道,大力宣傳外派勞務法律法規,暢通投訴渠道,商務部門要繼續推進對外勞務服務平臺建設,擴大平臺社會影響,引導廣大勞務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出國務工,從源頭規范對外勞務市場秩序。
(二)部門聯動,嚴厲打擊。深刻認識開展對外勞務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專項整治有力有序開展。強化協調配合,整合執法資源,提高執法效能,形成打擊對外勞務違規違法行為的強大合力,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創新機制,長效管理。各責任單位要在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各種違規違法行為的同時,完善對外勞務市場監管工作責任制,鞏固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果。健全外派勞務糾紛處理機制,形成各單位協調聯動、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辦法,促進對外勞務合作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