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5-00123 | ||
發布機構 | 東海縣 | 發文日期 | 2025-06-19 |
標 題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海縣智慧停車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25〕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各街道辦、經開區、高新區,縣各有關單位:
《東海縣智慧停車項目工作方案》已經縣十八屆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東海縣智慧停車項目工作方案
為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問題,提高公共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22〕50號)《連云港市智慧停車建設工作方案》(連政辦發〔2020〕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智慧停車項目啟動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連政辦傳〔2024〕25號)文件精神以及縣政府常務會議部署要求,借鑒市區及外市有關地區智慧停車項目建設經驗做法,在東海縣中心城區開展智慧停車項目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智慧停車項目建設采用“全視頻+無感支付”技術方案,主要建設智慧泊車違停取證、道路停車收費管理、停車誘導、停車場管理等系統,全面構建全縣智慧停車“一張網”;主動對接市級停車平臺,將我縣智慧停車平臺與市級平臺融合組網、數據互聯互通,實現中心城區停車智能化、便捷化、規范化。
二、實施內容
(一)搭建綜合服務平臺。全面落實《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方案》(連政辦發〔2022〕50號)要求,搭建全縣智慧停車項目綜合服務平臺,構建全縣智慧停車“一張網”,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技術,深度挖掘社會停車資源,構建統一完善的全縣智慧停車綜合管理系統平臺,實現停車位(場)信息實時監測、數據統計分析、停車位(場)管理智能化。
(二)智能化改造停車位。充分利用現有監控和桿件,結合城市綠化、路燈改造工程,根據泊位周邊綠化情況,通過安裝高位視頻槍機、出入口抓拍槍機和地磁傳感器等設備,對停車泊位進行實時監測和信息采集,準確掌握車位利用率,實現停車位的合理調度和利用。
(三)建設停車誘導系統。通過智能停車APP和停車誘導牌顯示,為車主提供停車場導航、實時車位信息、導航路線規劃等服務,提高停車效率,實現城市立體化停車誘導。
(四)實施智能收費管理。將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財稅系統相對接,通過車牌識別、RFID識別等技術,實
現無感支付、自動結算等功能,提高停車費用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具體收費標準按照《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連發改收費〔2023〕280號)《關于明確我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東發改發〔2023〕89 號)文件精神,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機制,根據車輛類型和時段不同,實行差別化收費,嚴格執行限時免費及其他收費減免政策,推行手機APP、云閃付、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收費方式相結合的收費模式,實現對停放超過限時免費時段的車輛駛離不停車自動計費。
(五)完善安全監控系統。通過安裝攝像頭、報警器等設備,實現對停車場的全天候監控,確保停車場的安全和秩序。對接緝查布控、“天眼”等公安管理平臺,實現對違法車輛的精準布控,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三、建設范圍
先期在停車供需缺口大、矛盾較為突出的中心城區迎賓大道、富華路、湖濱路、徐海路及合圍區域開展項目建設,后期根據先期建設情況和城市停車發展需求,在規劃的中心城區范圍內擴建。包括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統一規劃的臨時停車泊位(路內停車位)和在道路外的城市公共土地上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引導產權清晰的社會化停車場接入全縣智慧停車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四、建設模式
(一)縣公安局作為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智慧停車項目建設和運營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考核。
(二)根據城市建設一體化相關要求,并借鑒市區智慧停車項目建設經驗做法,由縣政府確定縣屬國企東海縣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項目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智慧停車項目建設、運營、維護、投訴受理、數據分析等工作。
(三)項目運營后,路內停車泊位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共資源產生的收益,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建設成本和運營維護費用的支付,參照市區智慧停車項目的支付模式執行。
五、實施步驟
(一)立項和招標(2025年3月底前完成)
按照《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連政發〔2023〕118號)文件要求,縣政府指定縣公安局作為決策承辦單位,負責擬定決策草案、意見征集和風險評估,其他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配套落實相關規章、政策的制定和發布,項目實施主體負責按時間節點完成項目可研、專家論證等前期準備工作以及項目立項、招標相關工作。
(二)建設階段
1.一期階段范圍:迎賓大道、富華路、湖濱路、徐海路及合圍區域。建設周期: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2.二期階段范圍:幸福北路縣醫院段,富華路、S245省道、富國路、河望路(晶城西路)及合圍區域。建設周期: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
六、工作要求
縣中心城區智慧停車項目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協作,合力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縣公安局:牽頭統籌推進智慧停車建設,同時具體承擔項目草案的制定、停車秩序管理以及停車位編碼等工作,并負責制定《停車場接入技術規范》,促進停車管理與互聯網、物聯網融合發展。
縣資源局:負責組織編制中心城區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制定城市停車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
縣住建局:負責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管理和專用停車場的監督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專用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單位對車位車庫只售不租的違法行為。
縣發改委:負責停車收費政策的制定和調整等工作,根據地段、停車時間和車型的不同實行差別化收費
。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對智慧停車項目的宣傳引導,廣泛宣傳路邊智慧停車管理的目的和意義、政策法規、相關管理流程等,尊重民眾的知情權,增進民眾對政策的理解,引導民眾依規停車。
縣司法局:負責對智慧建設項目相關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查。
縣財政、稅務、審計、城管、交通、應急、大數據、網信辦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停車場管理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