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76/2021-04707 | ||
發布機構 | 縣城市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1-08-26 |
標 題 | 縣城市管理局工作職能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城市管理及城市綜合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實施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實施全縣城市管理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發展規劃和市容街景、環衛設施建設、戶外廣告、夜景亮化專項規劃,并組織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組織縣級城市管理執法隊伍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四)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五)指導全縣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擬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標準,實施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六)指導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維護及運營管理。負責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場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全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指導工作。負責縣城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城鄉垃圾分類和治理工作。
(七)指導全縣鄉鎮垃圾收集、運輸體系建設、管理和環衛設施建設工作。
(八)負責編制縣城區年度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經費預算,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九)負責縣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指導鄉鎮(街道、場)以及縣相關部門等所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
(十)參與縣城區城市規劃中涉及市容環境衛生內容的項目論證。參與涉及市容和戶外廣告管理的項目和設施的論證和竣工驗收,參與涉及環境衛生管理的項目和設施的論證和竣工驗收。
(十一)負責國家、省、市城市管理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有關城市管理創優創建活動、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實施和指導。
(十二)會同縣相關部門擬訂全縣性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環境保障方案,并負責涉及市容環境衛生方面保障工作落實的指導、協調和督查。指導、督促鄉鎮(街道、場)開展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市容環境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實施和推進縣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場)及縣相關部門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東海縣牛山街道和平東路173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聯系方式0518-87226110;負責人姓名:尹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