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
發布機構 | 發文日期 | 2018-10-30 | |
標 題 | 東海縣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東政辦發〔2015〕52號
關于印發《關于切實加強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縣各有關部門、街道:
《關于切實加強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關于切實加強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
實施意見
為加快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公開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政府對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建辦保〔2012〕20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建房保〔2012〕44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蘇建房保〔2013〕29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切實加強我縣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住房保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
住房保障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內容,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公開住房保障信息,既是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設行為規范、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各關部門和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快落實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各項要求
(一)公開保障政策。縣住房保障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街道應在政務網站全面公布住房保障機制各項法規、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保障性住房分配與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向社會公開的相關政策等。
(二)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基本信息。在確定年度計劃后20個工作日內,應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任務和具體建設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總建筑面積、住宅面積、計劃開工時間等;已開工項目在項目開工后20個工作日內,應公布項目名稱與地址、建設方式、建設總套數與房源類型、開工時間、計劃竣工時間,以及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名稱等;已基本建成(含竣工)項目在基本建成(含竣工)后20個工作日內,應公布項目名稱與地址、建設單位、竣工套數與房源類型、竣工時間等基本信息;待分配房源應公開項目名稱與地址、建設單位、竣工日期,住房總套數與房源類型、戶型標準與套型建筑面積,以及擬分配批次、分配時間等信息。
(三)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1、分配對象信息。已申請登記保障對象的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隱蔽部分號碼)、家庭成員、家庭住址、申請保障方式和房源類型、登記日期,以及分配批次、分配時間等信息。
2、分配房源信息。待分配房源的類型、竣工日期、住房套數、已分配套數、待分配套數,以及分配批次、保障房類型、分配時間、建設項目名稱、住房套數、套型比例等信息。
3、分配程序和分配過程信息。制定并公開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程序,以及執行批次分配程序產生的信息。
4、分配結果。分配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隱蔽部分號碼)、家庭成員、家庭住址,以及分配保障性住房所在建設項目名稱、房源類型、套型面積、門牌號碼等信息。
(四)公開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公開原保障對象姓名、原保障性住房類型、套型面積、所在建設項目名稱等。
三、切實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開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住房保障部門和街道是住房保障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暢通公開渠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要健全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加強工作力量,落實工作經費。要把信息公開作為日常培訓的重要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嚴密組織培訓,努力提高相關人員信息公開的意識和工作水平,切實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開的組織實施。
(二)加強政務網站等信息公開渠道建設。住房保障部門要在政務網站設立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專欄,按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要求設立相應的子欄目。同時,要充分利用縣政府和上級部門政務網站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發揮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信息公開欄等渠道的作用。
(三)加強社會反映評估和輿情引導工作。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管理等信息公開前,要對公開后的社會反映及時研判,做好應對預案;公開后,要跟蹤輿情,主動引導,對易引發炒作的情況,要及時發布正面信息,正確引導輿論。要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社會公眾依法合規按程序取得政府公開的信息。
(四)加強考核考評和監督檢查。將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健全監測范圍,縣政府定期對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抽查結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