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0621/2019-1428152 |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9-05-05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東海縣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東政辦發〔2019〕6號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東海縣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國營場,縣各有關單位:
《東海縣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5日
東海縣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
賬款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則。堅持“邊界清晰、突出重點、源頭治理、循序漸進”原則,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營造踐諾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工作重點。清理政府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包括所屬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包括政府平臺公司)因業務往來與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指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詳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標。
第一步優先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人社局);涉及供氣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項目欠款(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發改委、住建局);中央或省級財政已下達專項資金預算或通過調劑解決了資金渠道的欠款(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財政局);有條件清償的地方“兩款一金”(工程款、物資采購款、保證金)、大型國有企業欠款、按照政策規定入庫保留的PPP項目到期應付合同款等(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財政局、發改委、國資辦)。各相關部門務必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應按人社部規定提前完成),確保民營企業有明顯獲得感。
第二步著力清理:暫時難以落實預算資金的地方政府欠款(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財政局);已被叫停的不規范PPP項目、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關工程項目不得借機重新啟動)(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財政局、發改委、國資辦);確有困難的國有企業欠款(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場、開發區,縣財政局、國資辦)。由各相關部門督促有關企業制定詳細清償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經信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財政局(國資辦)、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委、審計局、金融辦、人行東海縣支行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經信局,縣經信局分管負責同志任主任,財政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縣經信局、財政局等各部門要明確機構和專人負責,在清欠行動結束之前不得隨意更換人員,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比照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辦公室,統籌協調清欠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調查。各鄉鎮、各部門組織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理清債務關系,核清拖欠款項原因、金額、時間等,并列出清單、建立臺賬,于2019年1月7日前完成,匯總形成《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項目列表》,對12月以來已經清欠的款項須一并排查列入清單連同清欠工作情況(包括清欠工作進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相關的解決措施等),于1月8日上午12:00前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優先清欠。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對優先清理目標任務進行清欠,確保應付盡付、不留死角。對已納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量范圍的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按規定期限抓緊化解,有條件的地方要優先安排償還。財政部門要加快預算資金撥付進度,對落實到具體項目的資金,按合同約定辦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門、大型國有企業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帶頭認真清欠,確保應付未付賬款“限時清零”。優先清欠階段實行每周定期報送。自2019年1月8日到2019年1月20日,各鄉鎮、各部門于每周二下午17:00前報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臺賬報表(見附件2)及清欠工作情況(包括清欠工作進展和成效、存在的因難和問題、相關的解決措施等),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報送書面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
(三)著力清欠。對暫時難以完成的清欠任務,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明確工作步驟和清欠時間表,穩步推進清欠工作,確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務。各鄉鎮、各部門對列入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賬款,要督促有關政府部門和企業盡快制定包括時間表、路線圖等在內的詳細清償計劃。著力清欠階段實行月報制度,從2019年2月起,各鄉鎮、各部門于每月2日上午12:00前報送上月情況,并于2019年12月3日前將書面清欠情況總結報告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開展核查。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省市相關工作要求以及優先清欠和著力清欠完成時限節點,對各鄉鎮、各部門清欠工作情況分階段開展督促指導,并定期開展督查。
四、主要措施
(一)落實清欠責任。各鄉鎮、各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要求,加強協調,落實目標責任制。各鄉鎮對本轄區內的清欠工作負總責,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各相關成員單位特別是財政、發改、人社等部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緊組織清欠、嚴防新增拖欠、加強政策支持、完善長效機制等方面制定出臺細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實好各項分工任務。縣經信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各地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導,審計部門要加大對有關清欠工作的審計力度。
(二)嚴防新增拖欠。對政府投資類項目,要嚴格條件審核,沒有明確資金來源和制定資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涉及舉債融資的,必須嚴格評估項目現金流和收益情況,依法合規落實資金來源和償還責任。嚴禁未批先建、先開工后立項行為,嚴禁要求企業帶資承包政府工程項目,堅決杜絕“打白條”行為,徹底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省市批準的工程領域涉企保證金項目。
(三)加強政策支持。縣財政局對拖欠不還的部門,要采取減少其相應轉移支付等措施堅決推動清欠;對及時主動清還欠款但短期內資金緊張的部門,要通過庫款調度等方式予以支持。縣國資辦要指導企業加強往來賬款管理,鼓勵大型國有企業加入應收賬款融資授信體系,避免通過不正當方式擠占民營企業資金套利。人行東海縣支行要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方式向地方平臺公司提供融資支持,依法合規解決拖欠問題。縣國資辦要加強對拖欠賬款行為的監督懲戒,督促國有企業將應付賬款控制納入內部績效考核。
(四)完善長效機制。各相關部門要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對拖欠行為、支付責任、處罰措施等作出明確規定,加強項目審批、資金落實、結算條款等招標前置條件約束,大幅提升商業債務違約成本。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對出現嚴重拖欠問題的失信主體,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推動出臺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防止政府部門和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有關制度,依法查處壟斷行為,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肅處理打擊報復、限制或無正當理由終止業務往來等行為。
(五)建立舉報渠道。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清欠工作的宣傳力度,暢通信息傳遞渠道。即日起,設立清欠工作舉報電話、郵箱(87212519,dhxqqb@163.com),受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反映的各類拖欠、清欠舉報事項。
附件:1.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項目列表
2.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臺賬報表